您好,欢迎光临浙江财会网! [登录] [免费注册]
网校免费咨询电话: 课程咨询QQ:2785811967 ,2016703463 会计网首页
全省各地网校浙江省|杭州|宁波|绍兴|温州|台州|嘉兴|金华|湖州|丽水|衢州|舟山|
按关键词搜索:热门搜索:会计报名时间 会计考试时间 会计考试试题 成绩查询
当前位置:浙江财会网 >> 考试报名 >> 详细内容

2015年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

来源:浙江财会网【浙江财会网(www.zckw.net):浙江会计考试第一门户】字体:打印

2015年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(考生守则)
  
第一条  应考人员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20分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点签到处刷卡签到,同时采集电子照片,并现场产生考场号和座位号。持身份证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;将身份证放置在计算机操作台上,以便核查。考试开始30分钟后,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,应考人员不得交卷离开考场,离开考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。
    持有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考人员,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件在考点签到,同时拍照采集电子照片,并现场产生考场号和座位号。
  第二条  应考人员进入考场时,除身份证外不得携带任何物品(包括笔和计算器,下同),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、饮品、书籍、纸张、笔记、报刊、通讯工具(应设置为关闭状态)、电子记事设备等所有物品统一存放到应考人员专用物品寄存柜。
  第三条  应考人员应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登录考试服务器,并仔细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,核对无误后,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。
应考人员不得用与本人无关的身份证号登录,不得拷贝或删除系统的目录和文件,否则按违纪论处。
  第四条  如出现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、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的,应考人员应举手示意,请监考人员解决,不得自行处置,否则按违纪论处。
  第五条  考试过程中,任何人不得触碰考场监控摄像头,否则一经发现,按违纪论处。
  第六条  考试过程中,应考人员一般不得离开考场,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的,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,但考试时间连续计算。
  第七条  考试过程中,应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保持考场肃静,服从监考人员管理,不得在考场内吸烟、喝水、随意站立走动。
  第八条  考试过程中,应考人员不得相互交流,不得协助他人答题,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,不得抄录、拍摄屏幕内容,不得使用U盘等存储设备,否则按违纪论处。
  第九条  考试结束后,应考人员不得关闭考试系统和计算机,必须立即离开考场。如果应考人员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,考试结束前交卷,必须完成交卷操作,方可离开考场。离开考场后,不得在考场附近谈论、逗留。
  第十条  应考人员因未按规定要求操作造成成绩差错的,后果自负。
  第十一条  应考人员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,按《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》进行处理。
 

微信扫一扫加入网校公众号,①免费获得“会计继续教育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”报名时间、考试时间等信息提示;②免费获取会计考试题库、会计高清视频教程、实务操作课程等资料。(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指“初级职称、中级职称、注册会计师、高级会计师及税务师”等会计考试)

郑重申明:“浙江财会网”是浙江会计考试官方培训网校~网校唯一指定网址:www.zckw.net('zCKW'域名是“浙财会网”的拼音首字母),其它非此域名的,都不是本网校官方网址,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!

 

网校★★高通过率,良好的口碑~~只要您有信心掌握我们网校的学习资料,我们就有信心保证您可以顺利通过我们的浙江会计考试,取得您梦昧以求的会计上岗证!因为这就是我们信心的保证:往年顺利通过浙江会计考试的学员考生QQ真实聊天记录(点击此查看)(绝对真实记录,绝无虚假)

责任编辑:fly2008 2015/6/6
纠错收藏本页
版权所有 网校介绍 --> 关于我们 -- 付款方式 -- 网站声明 --网站地图 -- 联系我们 -- 诚聘教师 -- 招聘英才 --TOP

7X24小时客服热线:400-088-9197 QQ:QQ客服10号:2939936118 客服7号:2016703463 客服5号:1679309849
Copyright@2006-2016 版权所有 浙江财会网 (www.zckw.net)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备案许可证号:浙ICP备09009864号